41歲港星楊明被判正式入獄!多次涉醉駕死性不改
12月22號,據港媒消息稱,41歲港星楊明正式被判入獄,刑期長達18天。消息公開之後,諸多網友紛紛表示「罪有應得」,雖說楊明一直以來都是愛國藝人,但這並不是他醉駕的理由,況且這並不是第一次犯這樣的錯誤。
據了解,楊明因在2020年醉駕撞壞路邊的石墩,從而引髮網友熱議,隨後便被有關部門告上法庭。早前審理的的過程中,楊明承認自己犯錯不小心駕駛罪,從而被判18天的牢獄,由於他不服判決,隨即提出上訴,並予以10萬元保釋。
一大早的時候,楊明在女友庄思明的陪同下來到當地法院。從曝光的畫面中不難看出,起初的楊明表現淡定,一身休閑西裝打扮也是顯得帥氣十足,好似對這次重新審理充滿了信心。
不過當法官宣判結果的時候,楊明的表情迅速變得獃滯,不過表現十分冷靜。交接的過程中,楊明將隨身物品交給了女友,隨後依依不捨分別,這期間兩人還交談了一會,楊明便被押送離開。
入行23年的楊明不管是自身條件還是演技都還算不錯,再加上TVB高層的力捧,所以他一度被網友認為是最具實力的小生,沒想到他在此後的演藝生涯中狀況頻出。
大約在2005年的時候,他被發現將座駕停在佐敦道中間行車線上,並睡在車中,經過酒精測試,證實超標,隨後被拘捕,處理的結果是停牌一年,罰款7000港幣。按理來說,經一事長一智,但他並沒有因此而改變。
第二年,楊明因為在夜店襲擊了一位保安從而被判違法,受到了處罰。2007年,楊明再次因為醉酒鬧事,被判社會服務150個小時,並賠償3880港幣。
經歷這麼多的事情,仍不知悔改,這就說明楊明本身存在很大的問題,不過對於他的這些行為,TVB連續幾次都選擇了原諒,由此來看,TVB的確缺少一批像他這樣的藝人,要不然,也不會三番兩次做出這樣「打臉」的決定。
不過楊明對待自己的感情還是非常不錯的。據悉,當年楊明為了配得上庄思明,特地涉足副業,並開了好多家餐飲店,但伴隨疫情,這些店面都出現了虧損。
如今被判入獄,不知道他會不會就此悔改呢?